工业用地绿地率规定不超过20%,合理吗?
日期:2023-08-20 04:42 | 人气: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一直有如下规定:工业企业内部一般不得安排绿地。但因生产工艺等特殊要求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绿地的,绿地率不得超过20%。
现在都什么时代了,产业升级都升了N次,低碳城市和海绵城市的概念也深入所有功能地块的设计与建设,产业园区还在控制绿地率上限,是不是落伍了?还是这条规定应该备注,只限于M2,M3类用地?要控制圈地,从绿地率下手,是不是不太科学?
《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表示呵呵。。。
(四)单位附属绿地面积占单位总用地面积比率不低于30%,其中工业企业、交通枢纽,仓储、商业中心等绿地 率不低于20%;产生有害 气体及污染工厂的绿地率不低于30%,并根据国家标准设立不少于50米的防护林带; 学校、医院、休疗养院所、机关团体、公共文化 设施、部队等单位的绿地率不低于35%。因特殊情况不能 按上述标准进行建设的单位,必须经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将所缺面积的建设资金交给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绿化建设作为补偿,补偿标准应根据所处地 段绿地的综合价值由所在城市具体规定。
不高于20%还是不低于20%,这是个问题,为了同时满足这两个要求,我市绿地系统规划中给工业用地统一定了20%。
至于题主的问题,《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可不光是从绿地率来控制,在对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做出了要求,绿地率只是其中的一项指标而已。
至于海绵城市,你不能为了海绵而去海绵啊,关键是解决排水、内涝的问题,还有其他多种方法来解决的。至少可以多设置社区级别的公园,而不必在工业用地中。
工业用地的土地价格确实是便宜很多,确实是有很多屯工业用地,等待土地升值再转性的,确实需要控制。
工业用地中允许过多的绿地,就是对土地的浪费。